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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辅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2018年度辅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8-12-07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透明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全面提升我校教职工师德师风、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省、市职称评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辅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办法。

一、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推荐的原则,坚守执行文件精神不走样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评审工作各环节监督的原则。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谢 伟

副 组 长:王志凯

成  员:景雪变 袁永军 王 飞

纪检监察:闫筱强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景雪变兼任,成员为人事科、监察室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程序

评审办公室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指导下,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进行我校辅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的初评工作。采取个人申报、校内民主评议、评委会审议、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上报参评人员等程序。

1、评审办公布当年评审文件;

2、评审办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工作;

3、评审办根据辅系列专业结构提出评审委员会建议名单;

4、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科室及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5、对参评员各项情况及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

6、经校务会议审议后按规定推荐参评。

四、综合评议标准:

在符合相应评审条件的前提下,以教职工任职期间的业绩包括学历、能力、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年度考核、论文和获奖级别等标准进行民主评议。

五、聘任说明

本办法仅适用于校内初审并推荐参加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取得资格后聘任办法由学校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评审办解释。

七、监督

每年辅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所有评审卷宗材料在校纪委监督下分类封存。

本办法只适用于2018年辅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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