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务支出有关问题解答(试行)

公务支出有关问题解答(试行)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8-12-07

为规范财务管理,统一标准,现将上级财政部门对公务支出有关问题解答汇总通知如下:

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报销往返当日的伙食补助。

二、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按财务报销程序审批,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三、工作人员到市区以外的十二个县(市)参加会议、培训的,接待方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到县(市)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工作人员到运城以外地区出差,当日往返的,凭会议、培训通知或单位的出差审批单,可以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五、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标部分自理。如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或相等于购票当日应执行的交通工具等级的票价,经严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审批程序为:出差人写出申请并提供票价证明资料,本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相关资料附在差旅费报销单据后,一并上交财务科。

六、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七、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八、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省内(除本市辖区)、省外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九、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原则上应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等级乘坐相应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十、新制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分地区按级别制定每人每天住宿开支标准,在规定标准之日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考虑学校经费紧张,一般应2人住一间。如上级部门出台新住宿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十一、师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等教育教学活动,学生补助标准一事一议,不参照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十二、关于招待费、食品报销问题,根据八项规定要简化接待,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安排宴请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办理。

十三、组织各类培训、考试、讲座等活动,需校外聘请评委或报告人、监考等工作人员的,校外人员讲课等费用执行《运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运财行[2014]12号);校内人员参照绩效方案标准执行。

十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程序,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支出事项,必须持完整的审批手续方可支付。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善的,财务科不予支付。

十五、根据运财行[2015]33号解释,对工作人员因公赴远郊乡镇工作,不能返回就餐的,按不超过在运城市辖区内出差每人每天70元伙食费标准的一半予以补助,同时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报销相关规定。

十六、严格执行运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丧事吊唁、住院探视和福利发放、老干部慰问、特殊岗位值班补助的试行办法》,规范支出项目、标准、程序审批与监督,保障工作人员和老干部权益。

十七、认真执行工会经费、党费等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校工会、党办等主办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完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十八、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实施办法,严禁科室擅自确定或提高奖励事项、标准,认真履行发放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科、人事科不予审批发放。

本解答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财务科依据《运城艺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所有报销、支付项目和票据负有审查与监督责任,对不符合财务规定报销事项有权要求补充材料、票据或完善审批程序;确属不符合规定者,拒绝支付。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