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开公示制度(试行)

公开公示制度(试行)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8-12-07

为了推进六权治本,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使我校的校务、党务、财务、人事、事务等事项的公开形成常态化,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公开公示事项

(一)校务公开:包括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实施前公示、事后报告,有关教职员工利益决策的公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公示,有关学校行政、后勤、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部门有关政策、处理决定、新建管理制度的公示等。

(二)党务公开:包括对党委重大决策实施前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拟定入党人员的情况、拟表彰基层党组织或党员的公示,拟处分基层党组织或党员的公示等。

(三)“三重一大”事项公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四)财务公开:包括本年度的预算、收支项目、决算的公示,三公经费的公示等。

(五)人事公开:包括招聘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等)、工资调整、请销假情况、加班情况、职称评、聘和晋级情况、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情况、特殊岗位特殊工资情况的公示等。

(六)事务公开:包括有关学校安全、卫生、环境等具体事宜或制度的公示,有关教职员工衣、食、住、行等具体事宜或制度的公示等。

(七)工会公开:包括工会会员登记、工会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拟表彰的基层先进集体和个人情况、推荐劳模、困难教职工评定结果的公示等。

(八)其它根据规定应该公示的事项。

二、明确公开公示工作责任

按照公示工作分解表(附后)责任,各科室要及时公示应公示的内容。

三、公示程序

各科室根据公示项目,可定期或不定期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公示栏中公示。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或按公示注明时间)未收到异议,填写《公示项目报告表》附公示材料到校纪委备案。如公示后收到异议,对异议作出处理后重新公示,在无异议后填写《公示项目报告表》备案。

四、根据公示项目要求,校纪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科室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纪委解释。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者,以本制度为准。

2018年11月5日

附件:1.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公示项目分解表

序号

公 示 项 目

责任科室

1

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章程及各项重要制度等

办公室

2

党费收缴及支出情况

党 办

3

教职工及学生发展党员情况

党 办

4

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党 办

5

三公消费情况

财务科

6

学生收费标准及使用情况

财务科

7

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财务科

8

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情况

财务科

9

大额资金支出情况

财务科

10

干部任用情况

人事科

11

教职工录用情况

人事科

12

教师及其他系列职称评定方案、其他系列的评聘结果

人事科

13

工资晋升情况

人事科

14

教职工奖惩情况

人事科

15

绩效工资方案及发放明细情况

人事科

16

长假、旷工及加班情况

人事科

17

教工考勤情况

人事科

18

基建维修情况

总务科

19

大宗办公用品、公寓用品采购情况

总务科

20

重大的基建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招标和大型物品的采购招标情况

总务科

21

工会会费收缴、使用情况

工 会

22

推荐劳模、困难职工评定情况

工 会

23

教师的聘任方案及结果、教师工作量化情况

教务科

24

教材征订情况

教务科

25

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保卫科

26

戏曲专业建设、比赛情况

艺研室

27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和录取结果

招就办

28

国家奖助学金评比结果

学生科

29

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团 委

30

图书招标采购情况

教辅科

31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监察室

32

上级规定和学校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具体内容确定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