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1-24
运艺字〔2019〕2号
关于印发各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科室:
学校各科室工作职责已经在第二十一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以往科室职责与此职责不一致者,以本职责为准。
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1月10日
办公室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校的各项活动、各种会议、值周值班加班等方面的安排布置、审核汇总。
四、负责学校各类公文管理工作。
五、发挥参谋协调作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起草各类重要讲话、重点制度等工作。
六、统筹学校档案建设,管理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史工作。
七、全面协调各科室落实工作安排,做好公务督办、催办、督查工作。
八、做好校领导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文印室、会议室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考勤(除教师外)、公务接待、公章、公车、公用通讯、年报的管理工作;按分工做好资产、合同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媒体宣传、网站建设、报刊征订、信件收发及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起草学校党委文件,制定校党委计划总结,落实学校党委党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党委日常工作。
四、组织调研,负责党务信息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党支部的工作安排、检查和评比等管理、指导工作。
六、负责党费核算、收缴、使用工作。
七、负责党务年报相关工作。
八、组织学校党委、各支部、普通党员学习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科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做好教师考勤及评模评优推荐工作。
四、负责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与安排,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推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各类教材征订、校本教材的编写与开发、教学诊改等工作。
七、承担各类教育教学项目申报;对各类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购置、使用等提出建议,根据学校决定参与实施。
八、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与人事科分工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分工为人事科起草统一方案、标准等并统一完善手续,教务科具体实施)。
九、负责组织专业汇报、校内外各类比赛、涉外演出等活动,实施校企合作。
十、负责全校学生各类考试、成绩管理、实习等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科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校学生日常管理、毕业证办理、学籍管理、学生操行评定及奖惩工作。
四、负责班主任(辅导员)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思政教育与德育管理,组织涉及学生的各类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八、负责心理咨询室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生会工作,开展学生自治,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务科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校总务、膳食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采购工作(政府采购资金计划工作由财务科承担)。 对各类设施设备(除教学外)购置、维护等提出建议并根据学校决定实施。按分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的校舍、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管理各类办公用品及耗材。
六、负责校园绿化、卫生,改善校园环境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餐厅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水、电、气、暖、网络(教学区网络由教辅中心协助维护)的供应、管理、维护等工作。
九、负责礼堂的使用及管理工作(根据安排保障校内各项汇报演出、各类会议,涉外活动报批后统筹协调)。
十、根据相关规定,协调处理校内家属区相关事务。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戏曲艺术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在统一教学安排下,具体组织戏曲专业教学,牵头参加各类戏曲类汇演及比赛。
四、负责组织开展运城地方剧种研究、创新创作与传承相关工作。
五、负责戏曲专业教学研究工作。
六、根据学校安排,做好戏曲进校园(社区)等工作,普及蒲剧文化。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定学校人事人才管理各类规章制度,负责人事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四、协助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及选任工作;管理人事档案。
五、负责各类人员工资、绩效、福利、津补贴、保险的审核审批工作。
六、负责学校编制管理,承办法人证书的年检、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职称(技术等级)评审、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由人事科起草方案、标准并指导,教务科具体实施)。
八、负责考核、奖惩、请销假管理、人事年报。
九、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教师队伍与教务科分工协作)、教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十一、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人事科负责全校安排,教师由教务科具体组织)。
十二、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挂职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组织预、决算、收支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四、负责审查各项开支,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文件;监督财经制度、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承办财务核查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项目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负责各类收费。
七、负责各类资产账目和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校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统计、报表、财政绩效分析等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招生工作,做好计划申报、招生宣传与组织、招生录取等,抓好招生人员业务培训。
四、负责做好生源及就业市场调研,提出增设新专业建议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对校企合作等提出建议并参与建设。
五、开展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办理发放就业手续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联系各类对外培训工作。
七、根据教学安排,负责校企合作专业学生实训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辅助中心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校电脑机房、琴房、排练用房等教学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图书馆建设所需图书采购工作。
六、负责各班级配备的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七、根据分工,做好教学区域网络日常维护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科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四、在校法治建设领导组安排下,具体承担学校法治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
六、负责门卫、保安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学校安全技防设施。
七、负责学校消防、防震及各类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户籍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矛盾调解、防范邪教、暴恐等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根据团委职责,执行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团的活动,做好团建工作。
四、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五、负责学生社团建设及管理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六、负责团委、社团干部培训及团课工作。
七、负责团组织关系、团籍、团费等相关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纪律,遵守上级纪委、学校、校纪委的指示和决议,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交办的工作。
四、发挥监察职能,负责学校纪律检查与监察工作,按规定开展违纪事项调查等相关工作。
五、协助校纪委开展廉洁教育与廉洁建设工作。
六、开展调研,提出做好纪检廉洁建设工作建议,根据安排起草相关制度、文稿等。
七、负责学校信访、公示等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试行)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工作安排。
二、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基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本部门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及安全工作。
三、按照工会章程,开展工会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大会等会议;指导女工会(同时承担妇女、人口管理与服务职责)、经审委履行工作职责。
四、负责组织开展工会学习,及时掌握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听取和收集意见与建议,配合学校帮助解决、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校教职工体检、各项福利的计划与落实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申报各类劳动模范推选,组织劳动竞赛、职工文体活动等工作。
七、负责工会活动场地的管理;按规定协助做好全校教职工的婚丧嫁娶等事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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