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您的位置:首页 >

固定资产清理核查方案

固定资产清理核查方案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4-22

运艺函〔2019〕13号

固定资产清理核查方案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为确保此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取得帐实一致的资产信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学校即将进行校舍加固维修改造及回迁办学奠定基础。

(二)根据学校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原则和责任人,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三)摸清家底,做到帐表、帐帐、帐卡、帐实相符,核实核准学校资产状况。

(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科学化管理水平和资产利用率。

二、清查内容

根据内控制度应列入管理范围的各类固定资产,考虑到学


校已多年未清查资产及工作实际,本次清查范围明确为: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或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但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设备(如U盘、路由器、移动硬盘等)、办公家俱、服装、乐器、图书资料等。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

凡教职工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含服装、乐器、图书、U盘、移动硬盘等),使用人务必于2019年5月5日前到总务科办理登记、编码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瞒报,按私自占有国有资产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对于损坏、遗失的,按规定赔偿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第二阶段:核查阶段(5月6日至5月20日)

学校组织清查小组深入到各科室对资产实地进行清查登记,各科室应积极配合清查小组开展清查工作,指定一名科室资产保管员具体负责配合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帐物进行逐一核对、编码、登记(建立科室资产分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第三阶段:建账及报废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由总务科配合财务科对全校所有资产建立账目,对各科室配备的资产建立总账、分账。对报废的资产,按内控制度填报《固定资产报废表》,报请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核销。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积极配合清查小组按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和瞒报、虚报。

(二)通过此次彻底清查,学校要求各科室和全体教职工:一要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二要树立制度观念,按照内控制度履行借、还手续,杜绝长期占用、公物私用等现象。

(三)对尚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做好补帐、入账的登记工作;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追查其去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各科室、个人保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类协议、合同等重要文档一并按内控制度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移交给总务科、办公室。

(五)各科室、个人保管的涉及学校工作的各类荣誉证书、音视频资料、实物档案等按《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移交档案室。

五、工作机构

组    长:袁永军

副 组 长:吴文宗  李  杰  孙琳芬

成    员:总务科: 柴荆琦  张宏勋  杨雪萍  张丰光

财 务 科:刘维轩

监 察 室:温少瑞

教辅中心:孙一平  杨  帅

六、纪律要求

全校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配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故意推诿扯皮、阻挠清查或隐瞒不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资产清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由校纪委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019年4月22日

网站声明

山西省蒲剧艺术院(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省蒲剧艺术院(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