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9-11
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
各部、室、中心: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内设机构的通知》(运编办发〔2019〕88号)及学校实际,经第36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如下:
人事科更名为人事部;
总务科更名为总务部;
学生科更名为学生部;
教务科更名为教务部;
财务科更名为财务部;
艺术教育研究室更名为戏曲研究中心;
教辅科更名为教育技术中心;
新成立艺术教育中心;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工会及保卫科、监察室名称保持不变。
各部门名称变更后,《关于印发各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运艺字〔2019〕2号)核定的工作职责不变;艺术教育中心职责(试行)另文下发。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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