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2-24
各部、室、中心:
根据第42次校务会议决定,我校计划用三年时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现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创建“平安校园”责任分解意见》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6日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和参与性,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学校创建“平安校园”领导组。
组 长: 谢 伟
副组长: 袁永军
成 员: 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创建“平安校园”办公室,由保卫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日常事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好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安全事故”总要求,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力度,形成全员抓安全、人人管安全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申报省级“平安校园”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与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与学校育人工作融为一体,全面落实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把学校建设成政治稳定、治安情况良好、育人环境不断改善的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校园。
(二)近期目标: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机制,按照省级创建“平安校园”的各项指标要求,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四位一体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实现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达标。
四、工作步骤
(一)“平安校园”启动阶段。
1.保卫科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开展调研,形成建议,向校领导汇报。
2.保卫科根据相关材料制定工作方案,报学校确定。
3.领导组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平安校园”创建自查阶段。
1.各部门严格按照分工做好常规安全管理及创建工作。
2.领导组审议确定各小组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推进表;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具体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目录;创建办公室汇总分析各部门自查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目录,对具有示范意义的部门和创建工作经验予以宣传和推广,对支撑材料有缺项、漏项的部门进行指导并限期完善补充。
(三)“平安校园”整改完善阶段。
1.各部门根据创建自查阶段的自评结果,提出具体有效的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
2.保卫科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检查验收相关材料。
(四)“平安校园”自审自查阶段。
领导组按照要求,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模拟检查验收,结合自查自评情况形成学校自查自评报告、特色工作报告和支撑材料总目录。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阶段工作总结会,总结自评整改阶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各部门进一步整改的工作方案和时间推进表,明确迎评阶段的各项工作安排。
(五)“平安校园”申报阶段。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平安校园”验收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等文件标准,将我校创建“平安校园”的材料按要求整理并申报。
(六)“平安校园”迎接检查阶段。
根据申报进展,以省市教育部门确定时间为准,做好迎接“平安校园”考核工作小组对我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七)总结提高阶段。
学校在“平安校园”达标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认真总结和固化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
以上各阶段具体实施时间由创建领导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在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排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工作层面上抓落实、创建效果上讲实效。
(二)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知晓“平安校园”建设,全员参与“平安校园”活动。部门内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和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将“平安校园”创建实际工作成效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对成效显著的部门和表现良好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达标或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而引发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完善资金支持。学校根据创建工作进展及需要,及时安排专项资金完善人防、技防、物防设施设备,确保到达创建标准。
“平安校园”创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基本建设和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将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贯穿于整个创建工作中,改变原有被动的安全稳定工作方式,解决被动应对、疲于应对的问题,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稳定工作的层次、效率和水平,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2019年12月6日
创建“平安校园”责任分解意见
为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创建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各类安全检查制度防范措施完善
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地运行,使学校安全工作得到有效保证。(责任部门:保卫科)
二、重点部位管理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1.对学生管理实行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加强对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学生纪律、宿舍卫生工作。2.学生实行定位
管理,早、晚点名,夜间查宿,实行每日清查制度。3.学生宿舍每天要有人值班值宿,夜间在宿舍区不停巡视,确保学生的安全,尤其是对女生宿舍的管理作为宿舍管理的重中之重,就寝后宿舍管理员必须对女生宿舍检查一遍,看门窗是否插牢学生是否全部回舍。(责任部门:学生部 保卫科)
(二)供电供水管理
1.安排专职电工,定期检查教室、办公室、宿舍用电线路及用电器,专人负责,做到无人断电。2.电工对线路老化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进行维修。3.学生用电需有严格管理制度,严禁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4.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总务部)
(三)消防安全管理
1.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装备灭火器、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标志,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活动。2.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部门:保卫科)
(四)食堂管理
1.每学期组织食堂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用电管理,要做到时时督促检查。2.严把食品的采购关、储存关、加工关和销售关,食堂物品必须定点采购,入库必须有质检报告。3.食堂储物间必须保持卫生、注意通风,严禁加工销售规定禁止加工销售的食品。4.食堂负责人要每天进行检查,领导组成员不定期检查。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上报,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及时整改。(责任部门:总务部 保卫科)
三、常规管理
(一)与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全员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根据责任书责任划分,履行好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校方责任险工作。(责任部门:保卫科)
(二)建立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周制度,上课期间值周人员要在校园不定时巡视,严禁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若发生意外及时处理,同时做好值周记录;法治辅导员的聘任;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精神。(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成立安全信息员小组,组员由学生干部或治安积极分子组成。职责是负责向保卫部汇报各种安全隐患、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不遵守纪律学生、可疑人员等。(责任部门:保卫科)
(四)严格门(楼)卫值班巡查制度,24小时设岗,轮流值班,并做好安全台账记录工作,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并进行登记。(责任部门:保卫科)
(五)加强早、午、晚四个重点时段(学生起床至早自习、早上放学至午休、晚餐至晚读、晚自习下课至晚休)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保卫科 学生部)
(六)严格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度。定时对全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上报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对校园安全工作做安排,对安全隐患整改做要求。(责任部门:保卫科)
(七)加强对学生的考勤跟踪。要求每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对未上课的学生必须弄清未上课原因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认真做好记录。(责任部门:教务部 学生部)
(八)严格学生请假审批程序。学生请假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学生部签字并登记后方可离开校园。(责任部门:学生部)
(九)加强心理咨询等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落实相应的责任。对网络痴迷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等学生的教育管理,有专门的帮教措施(责任部门:学生部)
(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报备制度。(责任部门:人事部 保卫科)
(十一)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进一步强化学校治安工作。(责任部门:保卫科)
(十二)加强对违禁物品、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工作。坚持每月一大查、一周一小查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安全检查,将违禁物品收缴记录表及违禁物品送交汇总,力求安全工作天天清。(责任部门:学生部 保卫科)
(十三)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责任部门:教务部)
四、安全教育
(一)定期对师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聘请专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法治教育,让全体师生全面掌握安全知识,使师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部门:保卫科 学生部)
(二)安全教育进课堂。安全教育课时、安全教育教材落实工作,正常完成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责任部门:教务部 保卫科)
(三)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应急疏散演练。(责任部门:学生部 保卫科)
(四)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并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生参加文体活动中进行安全教育,努力保障学生的安全,为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基础。(责任部门:学生部 保卫科)
(五)坚持利用开学典礼、专题讲座、图片宣传、征文、演讲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责任部门:学生部 保卫科)
(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建立心理咨询室,由经验丰富的教职工担任心理健康咨询员,认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各种心理疾病,引导学生走出盲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逐年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加大资金、人员支持,构建校系两级心理咨询服务体系,杜绝学生因心理问题或其他偶发问题而出现的出走、自杀等现象。(责任部门:学生部 教务部)
(七)坚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影响和感染学生,教学中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和了解每一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关注班级“学困生”、“贫困生”、“问题生”、“后进生”等,从学校层面制定相关的转化措施,在教会掌握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人格教育。(责任部门:教务部 学生部)
请各部门对照本部门承担任务,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认真完成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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