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2-24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技能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生实习实训纳入教学计划中开展,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年度实习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部主任、招就办主任、学生部主任、艺术教育中心主任及实习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实习实训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在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教务部主任任组长,由教务部、学生部成员和实习单位人员构成的实习工作组,下设由教研组组长任组长的实习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工作。
(三)建立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实习管理机制,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实习期间,学校须根据实习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对每个集中实习点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查、回访,由校方按公务出差规定办理。对实习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学校应当及时做出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
(四)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及家长应当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实训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实训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6.实习实训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五)实习协议必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签字盖章,三方各执一份。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六)不得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严禁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向学校提交实习协议,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七)实习实训期间,应当建立与实习单位及家长的沟通联系机制,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使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实习情况,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八)承担学生实习的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接纳运城艺校学生实习。实习单位有责任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需要推荐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提供生活、学习条件和相应报酬,协助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实习场所、实习劳动强度和实习时间
(一)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习。
(二)安排学生实习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三) 认识实习、职业指导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跟岗、顶岗实习均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年进行,跟岗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对于实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的班级,其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时长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统筹调整。
三、实习学生、实习待遇和实习考核
(一)学生实习期间可以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计发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按照协议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学校、实习单位不得扣留或延期发放。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二)实习期间确需安排住宿的,实习单位应当创造条件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建立住宿请销假制度。
(三)和实习单位联合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鉴定,从职业道德、劳动态度、技术技能、出勤等方面提出评鉴意见,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等次记入学习成绩;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四)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可以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四、实习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一)学校或实习单位派出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学校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的人员,其职责是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和管理,组织带领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根据实习学生规模安排足够数量的实习指导教师跟班实习。对实习单位派出的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应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三)实习指导教师应当掌握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能力、上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协调实习单位解决实习中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实习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实习安全生产及管理
(一)实习单位要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和实习生产单位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
(三)学校和实习企业必须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
(四)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树立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进行实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
(五)对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学生要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学生不能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实习期间,实习学生未经实习指导老师准许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在实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实习单位以及实习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学生、实习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校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及主管部门安排,组织各年级开展的认识实习、跟岗实习、职业指导实践活动等形式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1.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2.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附件1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甲方(学校):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地 址: 运城市红旗东街248号
联 系 电 话: 0359-2023838
乙方(实习单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丙方(实习学生):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按照《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甲方拟安排_____级 __________
专业学生(丙方)赴乙方参加顶岗实习。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实习时间、地点、岗位及内容
1.1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实习地点:
1.3实习岗位及内容(可另附页):
2.实习组织及实习管理
2.1乙方应提供与丙方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
2.2甲方会同乙方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并协助乙方落实。方案应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
2.3实习开始前,甲方应完成与实习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的教学任务,使丙方能适应实习岗位的基本要求,并对丙方进行初步培训,使丙方了解实习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2.4乙方负责丙方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岗位工作任务及流程、相关设备操作规范、工作纪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5甲乙双方协商,建立丙方实习情况通报制度。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乙方应立即通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2.6丙方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完成实习方案确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2.7除工作需要外,丙方实习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2.8丙方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故确需请假时,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请假制度办理并告知指导教师,经批准后,才可请假。丙方休假完返回乙方实习岗位,应分别向指导教师和乙方专门指导人员销假。对于丙方的非正常情况缺勤,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实习指导老师进行通报。
2.9实习期间,除存在不安全因素外,未经甲乙双方批准,丙方不得擅自终止实习,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安全及其他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因自身原因需终止实习,应提前向甲乙双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同意。
2.10丙方负有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在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泄露乙方的保密信息。实习结束时,丙方应将所有图纸、文件、资料、计算机软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和其他含有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载体全部交还给乙方,不得留存任何原件和复制件。
2.11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可将未涉及乙方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实习材料和相关内容用于毕业设计(论文)。
2.12实习结束后,丙方需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实习材料。
3.实习期问食宿及休假安排
3.1实习期间,由 口甲方 口乙方 为丙方安排 口免费 口缴费住宿 并建立住宿请销假制度。如丙方确需在外自行住宿,须经丙方监护人签字同意,由甲方备案后方可不集中住宿。
3.2乙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丙方加班和夜班,或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甲乙丙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4.实习期间工作报酬
4.1乙方应按照不低于乙方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的原则,确定应支付给丙方的实习报酬。
4.2实习报酬以货币形式向丙方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如延期发放,应征得丙方同意,并明确告知延期期限。
4.3实习期间,丙方的奖金、福利等由乙丙双方协商制定。
5.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
5.1乙方应对丙方进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丙方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不得参加实习。
5.2乙方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乙方应为丙方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
5.3丙方应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遇到困难应及时向乙方专门指导人员和甲方指导教师报告并寻求帮助。
5.4丙方严格按照乙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有安全风险的操作必须在乙方专门人员指导下进行。
6.责任保险与伤害事故处理
6.1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
6.2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乙方应按照优先救治原则,积极组织救治。属于实习责任保险及其他所购买商业保险赔偿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标准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如丙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如丙方因非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7.实习考核
7.1乙方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7.2实习期满后,乙方应对丙方做出书面鉴定。
7.3甲方会同乙方做好丙方的实习考核工作。
8.协议解除与终止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1.1乙方未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8.1.2乙方擅自安排丙方加班和夜班,或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8.1.3乙方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8.1.4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实习岗位或未经协商擅自调整丙方实习计划、变更实习内容,不履行管理职责;
8.1.5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2.1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的;
8.2.2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8.2.3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进行顶岗实习的;
8.2.4丙方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迫究刑事责任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8.3.1丙方未满16周岁;
8.3.2丙方未满18周岁,被安排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8.3.3丙方为女性,被安排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
8.3.4丙方被安排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8.3.5甲方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丙方实习。
8.4实习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8.5实习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9.其他
9.1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丙方收取本协议规定以外的费用,不得扣押丙方的有效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或以其它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9.2因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9.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适用于未满18周岁学生顶岗实习)
本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系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专业学生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的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是______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知晓《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______(学生姓名)按前述协议约定内容参加顶岗实习。
监 护 人: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