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2-24
为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更改专业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受教育权利,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二)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三二分段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校申请报告。
三、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由班主任(辅导员)确认后报学生部;
(二)学生部复核申请资料,并征求教务部意见后形成初审意见,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三)由学校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学校经《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由学生部负责存档,安排学生专业变更相关事宜。
(六)学期结束后,专业变更情况向校务会议统一通报。
四、学生专业更改后由学生部及时通知教务部、招就办等部门,做好授课、分班、办理毕业手续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五、学生专业更改资料应随同该生学籍手续一并按要求归档。
附件: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变更专业申报表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2019年12月23日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变更专业申报表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入校时间 | |||||
现就读年级 | 班级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 学籍号码 | |||||
原专业 | 变更专业 | |||||
变更事由 | ||||||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学生部 审批意见 | ||||||
班主任: 学生部负责人(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教务部 审批意见 | ||||||
教务部负责人(签章): | ||||||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批意见 | ||||||
分管副校长(签章): | ||||||
年 月 日 | ||||||
学校负责人(签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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