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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学生更改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学生更改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2-24

为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更改专业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受教育权利,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二)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三二分段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校申请报告。

三、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由班主任(辅导员)确认后报学生部;

(二)学生部复核申请资料,并征求教务部意见后形成初审意见,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三)由学校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学校经《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由学生部负责存档,安排学生专业变更相关事宜。

(六)学期结束后,专业变更情况向校务会议统一通报。

四、学生专业更改后由学生部及时通知教务部、招就办等部门,做好授课、分班、办理毕业手续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五、学生专业更改资料应随同该生学籍手续一并按要求归档。

附件: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变更专业申报表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

2019年12月23日

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变更专业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入校时间

现就读年级

班级名称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原专业

变更专业

变更事由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部   审批意见

班主任:           学生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务部   审批意见

教务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批意见

分管副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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