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8-21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全面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逐步推进科学、规范的学生管理,特根据我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制定日常行为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一、日常行为量化考核
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核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出勤、学习、纪律、卫生、奖励),基础分为100分。
(一)出勤方面
(二)思想道德方面
(三)纪律方面
(四)卫生方面
考核成绩=出勤+思想道德+纪律+卫生+(奖励)
二、量化办法
(一)出勤方面
1.起床
学生听到起床信号,要行动迅速,保持安静,整理内务,之后迅速有序离开寝室准备早操,滞留宿舍者扣2分。
2.早操
(1)上操铃响后,除病号、特殊情况者外,要求全体同学要认真参加锻炼,由于某些原因,暂时不能上操者,应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免操,但必须按时到班上课。未按要求出操,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早操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3.午休
(1)午休期间,私自外出,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每次扣2分。
(2)午休后,按规定整理好内务,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统一,迅速离开寝室到教室去。未按规定要求整理扣1分;滞留宿舍者扣3分。
4.就餐
(1)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饭,提前在食堂周围逗留、敲打碗筷、高声叫喊者扣1分。
(2)开饭时必须排队购买饭菜,插队、拥挤、争吵、打闹者扣1分。
(3)注意节约,保持饭场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在指定的容器内,乱扔乱倒者扣2分。
(二)思想道德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无故缺勤者一次扣2分。
2.能够做到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学习并熟知,未能达到要求者一次扣2分。
3.严格按照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不组织、不发表、不参与与学生身份相悖的活动及言论,发现一次扣2分。
4.认真学习,勤于训练,按时保质完成课后作业,未达要求者一次扣2分。
(三)纪律方面
1.课堂纪律
(1)上课随意讲话,干扰老师正常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2)上课态度不端正,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者,每反映到班主任一次扣2分。
(3)穿拖鞋进入教学楼、教室等公共场所扣2分。
(4)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必须在9: 30以前离开教室,并注意关好教室门窗、落锁,保证安全;未按要求者扣2分。
(5)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5分。(旷课次数达到我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按条例进行处分)。
2.宿舍管理
(1)洗涮要在熄灯铃前进行完毕,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拖延就寝时间;未按要求者扣2分。
(2)熄灯铃响后,不准在校院活动,不准在寝室点灯看书、说话等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发现后,该宿舍每人扣1分。
(3)违反宿舍规定,在宿舍内乱贴乱画、乱挂蚊帐者扣2分。
(4)未经批准在外留宿或私自留宿他人者扣5分。
(5) 有意破坏宿舍公物者,扣5分。
3.课外活动、社会实践
(1)课外活动,除学校、班级有计划组织活动外,私自外出者扣5分。
(2)课外活动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3)在集体活动中有意扰乱公共秩序,不听劝阻者,每次扣2分。
(4)不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者一次扣2分。
4.其他校内纪律
(1)在校期间,奇装异服或发型、颜色不符合学生身份者,一次扣2分。
(2)在校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讲脏话者一次扣2分。
(3)未经允许在学习期间私自离校者一次扣3分。
(4)在校期间有组织或参与打架斗殴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组织者及参与者一次分别扣5分、3分。
(5)在教室、宿舍、楼道等公共场所使用明火、电热水器等影响安全行为者,一次扣5分。
5.违反《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给予警告处分者扣量化考核10分。
(2)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者扣量化考核20分。
(3)给予记过处分者扣量化考核30分。
(4)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者扣量化考核40分。
(四)卫生方面
1.宿舍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者,每人扣1分,当日值日生扣3分。
2.教室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班级,每次每人扣1分,当日值日生每人扣3分。
3.在学校范围内吸烟者每发现一次者扣5分。
4.禁止将饭菜带到宿舍、教室,每发现一次者扣3分。
5.有意在楼道倒污水,在墙上乱涂、乱画者扣3分。
(五)奖励方面
1.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者每次加2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者每次加2分。
3.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学生部、教务部、团委、班主任共同考核认定合格后,学期末总分加5分。
4.出勤率达100%者,期末综合测评总成绩加5分。
5.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当月考核其成员每人加2分。
6.所在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内成员当月量化考核每人加2分。
7.被认可的好人好事每件加1分。
三、量化方式
(一)学生量化成绩不设上限,各项由学生部、教务部共同负责统计,日常考核由各任课教师、学生会干部、班干部配合班主任进行考核登记,由班主任汇总后每周报学生部、教务部并进行公示。
(二)学生部、教务部每月共同汇总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核成绩,学期末做为该生本学期综合量化考核成绩。
四、奖惩标准
(一)日常行为量化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者为良好;60—79分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二)学生在学年内日常行为量化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可参加学校评优评先。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同学学年内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三)学年量化考核成绩累计扣除达10分者,由班主任进行谈话提醒,限时改正;累计扣除达20分者,由学生部进行批评教育,重点观察;累计扣除达30分者,结合家校共建原则,共同进行教育;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依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达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学生直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达到《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的学生违纪行为,扣除相应量化分值并依据条例规定执行。
本办法作为奖学金评定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使用,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部负责解释。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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